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奸臣号废了,我重开[重生] 政事(三)

瞧着像小偷的人。”

闻人约不着痕迹地叹了一口气。

……这样问,八成也是审不出什么来的。

两名乞丐对视一眼,吞了一口口水:“这、这……厕坑里有什么可偷的啊,太爷?”

乐无涯猛地一顿惊堂木,唬得他们趴在地上,连头也不敢抬了。

“吓到啦?”乐无涯笑道,“那还敢在这里跟我顾左右而言他?只管说,看没看见就是。”

那二人抖抖索索的:“没……没看……看见……”

闻人约眉心一动。

这二人反应,有些可疑。

他看得出,乐无涯自然也看得出。

堂上气氛一时凝滞。

“抬起头来,看着我。”乐无涯语带笑意,目色如霜,“‘看见’、‘没看见’,这两句话竟如此烫嘴么?”

两个乞丐抬起头来,和乐无涯对望片刻,便是两股战战,面露惧色,纷纷叩头如捣蒜,嚎啕道:“太爷,我们真没看见什么人!太爷饶命!饶命啊!是我们不中用!”

闻人约:……不至于吧。

难道是这二人干的?

不是他们,何必恐慌至此?

乐无涯叫人取来纸笔,叫他们分别用左右手,反复照着抄写“苍”、“黄”、“常”三字。

他们二人皆不识字,又心怀恐惧,写得抖抖索索,落笔宛如蚁爬。

可闻人约瞧了半晌,发现,这字大概真不是他们写的。

不仅字迹和笔锋完全不同,写字的习惯也不同。

闻人约知晓,顾兄是摹写字迹的高手。

据顾兄所说,每人的写字习惯都有微妙的不同,包括不识字的人,写起字来,也有各自的独到之处。

对于不识字的人,写字如画画,他们分不清笔画次序,只好按照自己的理解胡乱下笔。

顾兄择出的这三个字,都是笔画略复杂的。

譬如“苍”字,有一个乞丐喜欢从下至上写,有一个则先照着描了“人”字,再画上面的草头。

且在如此慌乱的情况下,他们反复抄写,都没有改变这种习惯,字写得虽丑,却丑得很是一致,即使换了纸张,写下的也是同款的丑字。

若是识字之人故意乱写,扭曲字迹,是很难记得自己刻意改变的笔迹习惯的。

乐无涯以这样的手法试过了涉案诸人,字迹确实无一吻合。

此案兜兜转转,终究还是审成了无头的公案。

好在此案有了闻人约插手,把想捣乱的、想掩盖的一并扣住到案,那两个丁柘手下的人没了大闹的底气,反惹了一身腥,只得配合着大事化小、小事化了。

最终,此案以斗殴案结案。

因着一场误会,两方持械斗殴,导致厕坑大门及一面木墙板损坏。

里长家丁不分青红皂白,持棍打人,判处监禁三日;里长管辖不严,需出钱赔偿损坏的厕坑。

里老人张继派来的两人,以及原本意图捣乱的两人,也参与斗殴,暂且监禁,叫两家里老人各自来掏钱赎人。

闻人约一个人打一群,胜之以武,判赔偿伤者医药费五百钱,并附带乐无涯“这么能打,怎么不考武状元去啊”的当堂调侃一句。

至于两名乞丐,其中一名吓得尿了裤子,乐无涯判他们留下来打扫公堂,随后可自行离去。

在场诸人松了一口气,纷纷称颂太爷秉公执法。

可私底下,几双眼睛都死死盯住了丁柘手下那两人,看得那二人如芒刺背,直到被人押下去,才松了一口气,心中甚至对乐无涯有了几分感激:

若是太爷就这么把他们放出去,而不是收押,他们怕是要一出门就被张继派人套麻袋带走了。

众人签字画押后,此案便得了终了。

很快,堂上就只剩下了乐无涯与闻人约。

乐无涯轻轻吹着墨迹未干的案卷,自上而下浏览一遍后,折叠起来,一抬头便撞上了闻人约若有所思的神情。

他从堂上绕下,围着他转了一圈:“唉,想什么呢?”

“我想,你刚才讲,害人者是要出血的。”闻人约说,“可此事只能就这么算了。”

乐无涯玩笑道:“我说的话,你难道要当金科玉律听啊?”

他小声道:“这事,堂上完了,堂下可没完呢。”

闻人约自然清楚。

前来抓包的,是丁柘家仆,此事背后是谁主使,不言而喻。

律法判不得丁柘,张继也不会放过他。

他说:“若张玉书不来同我报信,真让丁柘派去的人嚷嚷出厕坑里有反诗,此事会更难处理么?”

乐无涯一耸肩,轻松道:“不会啊。”

闻人约定神一想,确实如此。

“……是了,没有实证,最多治一个里长知情不报的罪,也就罢了。”

乐无涯笑吟吟的:“还有哪里你觉得古怪的?”

闻人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