似的。
越是找,她心里越明白,想要接乔红梅回来,怕是不容易。
没想到居然问到了。
“她在哪儿?”
楚云梨随口道:“人家嫁人了。”
李母:“……”,
乔红梅在众人的簇拥下走了出来,脸上带着几分喜气,因为一身红,衬得她蜡黄的脸色都好看了几分。
大概是感觉到了楚云梨的视线,她望了过来。然后,肉眼可见地慌乱起来。
今儿的新人是主角,所有的人都看着乔红梅,瞬间就发现了她的不自在。顺着她目光,众人看向了楚云梨。
难道这二人认识?
村里的大部分人都当个热闹看,两人认不认识跟他们没有关系,但对于福大娘母子而言,这可不是一件小事。
这个叫白雪的姑娘可说了,她外地来的,被卖进了大山里。她好不容易才逃出来,一路要饭到了城外。
她的家乡很远,买主在几百里开外。福大娘问清楚了,确定自家不会担风险,这才愿意摆酒接纳她的。
乔红梅很慌,下意识想要逃,往后退了一步,可惜她今日是新人,除了前面有人让出了一条路,左右和后面都挤满了人。她……没有退路。
她嘴唇颤抖着,满脸的惶恐,以为自己要被揪回李家去。
但很快她就发现对面的白霜雪没有戳穿她的意思,众人又推又挤,将她送入堂屋,然后一双新人三拜九叩,送入洞房。
院子里开始摆席,楚云梨送了礼金的,带着身边的丫鬟和护卫坐着吃饭 。跟她一桌的都是村里的妇人和两个年轻人。
八人一桌,桌上十个菜。
有鸡有鱼有蛋,村里的人喜欢看热闹,这会儿看到桌上饭菜,有妇人低声笑道:“这一次可下了血本。”
另一人接话:“可不是,早就准备大干一场,如今总算是有了机会……”
两人都带着别有深意的笑。
楚云梨有在这样的村子里住过,真正拖到二十出头才成亲的年轻人,都绝对有问题。她埋头吃饭,又有人笑着问:“这位小哥,你吃不吃得惯我们这些农家饭菜?”
楚云梨点点头:“别有一番滋味。”
两个妇人笑话归笑话,也不希望外乡人看低了自己的村子,笑着解释:“在我们村里,这已经是不错的饭菜了。各方各俗嘛,小哥可千万别嫌弃,记得多吃点。”
楚云梨奔波了半天,虽然带了干粮,但一直没顾得上吃,这会儿确实有点饿。她喜欢吃好的,但将味道不佳的饭菜也吃得下去,倒也津津有味。
伺候她的三人见了,也不敢挑剔……主子都吃得香,身为下人挑挑拣拣,那舌头岂不是比主子还高贵?
看见四人的模样,其余四人愈发亲近,还问了好多城里的事,楚云梨捡自己知道的说了,几人都觉得长了见识。
这边正吃着,新郎过来敬酒。楚云梨随大流喝了一杯。
她有注意到,新郎的亲娘,她就是众人口中的福大娘一直都在往这边瞧。
桌上的饭菜不算多,对于常年干活的人来说,只能勉强吃饱而已,而下地的人已经习惯了狼吞虎咽,很快就有人下桌离去。
楚云梨准备离开时,福大娘追出了院子。
“小哥,你是不是认识我那儿媳妇?”
楚云梨回头,一眼就看见了院子里屋檐下有些慌乱的乔红梅,笑道:“大娘,我不是来找人的。”
福大娘松了口气:“那你认识我儿媳妇吗?”
“我以前见过跟你儿媳妇长得差不多的人,不过,她已经嫁人了,还嫁了两次。楚云梨说到这里,看到福大娘的神情不对,笑道:“她和第二任夫君感情很好,天下这么大,人有相似很正常。”
大娘听了这话,总算放下心来:“再坐会儿吧,喝两杯。”
楚云梨摆摆手:“我们得把货拉走,就不留了。”
今日她收的这些东西,药材可以用得上,吃的……都可以留着自己吃,比如干蘑菇干笋子,吃不完的可以拿到工坊,一百多人呢,每天要吃不少。
进城之后要经过工坊才回内城,她先去了工坊,让丫鬟带着两个护卫将买来的干货整理一番,除了留点自己吃,药材要带走,其他的全部放在这里。
马车几乎装满了,楚云梨要让出地方才能整理。她闲来无事,手拿一柄折扇,一副翩翩公子的模样站在工坊门口。
认识白霜雪的人,多看两眼就知道她是谁,但如果不认白霜雪,就会真的认为她只是个长得比较俊俏的年轻后生。
就一会儿的功夫,好多姑娘羞红了脸从她面前路过。
李家在找人!
李母打定主意不让乔红梅好过。正如夫妻俩发现儿子两条腿都断了时的想法,除了乔红梅之外,儿子想要再娶一个合适的姑娘并不容易。
乔红梅把儿子害得这么惨,如今想说走就走……做梦!
李家人都在这附近一片寻